1.“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合格證”(需提供已年審過的,未年審請到七號窗口辦理)
2.企業(yè)員工人數在三人以上(含三人),需到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辦理集體合同簽訂相關材料。(獨立工會,需提供加蓋公章及工會章的集體合同復印件,已提交過集體合同的企業(yè)需帶集體合同審查意見書或集體合同等能夠證明參加辦理過工會的證明文件即可)
3.上一年度工資手冊。
4..在職人員有效期內錄用職工名冊及勞動合同文本每人一份。(“錄用職工名冊”在八號窗口辦理,“勞動合同鑒證”在九號窗口辦理)
5.2012年1、2月份工資使用計劃。工資計算方法:在企業(yè)當年度實發(fā)工資總額基礎上,按照集體合同中確定的年度工資增長比例進行確定,即核定的工資總額使用計劃為本年度實發(fā)額+本年度實發(fā)額×下年度增長比例。新辦企業(yè)根據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行業(yè)平均工資水平,參考政府發(fā)布的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確定初始工資總額使用計劃。
6.新成立企業(yè)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國、地稅副本”原件,“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用以頂替前面的第一項和第三項所需提供的材料,其他所需材料不變。
7.已有本年度“工資總額使用手冊”的企業(yè),在辦理增員時需提供:“工資總額使用手冊”、已鑒定的“勞動合同文”每人一份、已備案的“錄用職工名冊”即可辦理!
8.已有本年度“工資總額使用手冊”的企業(yè),在辦理減員時需提供:“工資總額使用手冊”、到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勞動局)購買并填寫后加蓋公章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原件、復印件均可)、到社會保險局(懷遠門、太清宮附近)辦理的“變動通知單(停保單)”(原件、復印件均可)。
9.已有本年度“工資總額使用手冊”的企業(yè),在辦理增額時請先按第五項中的工資額計算方式計算增加額度,攜帶“工資總額使用手冊”進行辦理。
注:為了配合2011年企業(yè)薪酬調查、集體合同備案、勞動用工備案啟動工作,勞動用工備案啟動工作,審核工資手冊只核定1-2月份工資計劃,3月份以后工資計劃待上述工作完成后核定。因《工資手冊》中核定的工資總額,作為企業(yè)申報所得稅時計算工資總額的依據。企業(yè)實發(fā)工資額在《工資手冊》核準工資總額的限額內,稅務部門可以予以稅前扣除。故請細致認真計算工資額。 |